2019年3月20日,经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领导批准,由科研部、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组织召开了校(院)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年度工作会议。
目前,校(院)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共有10家。其中,原中央党校6家,分别是:中国现代史学会、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、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、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、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、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。原国家行政学院4家,分别是: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、公共经济研究会、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、中国应急管理学会。
2018年11月14日,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新的形势,民政部召开“全国性社会组织转隶工作推进会”。据此,校(院)对业务主管的1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梳理和确认,于12月26日召开原行政学院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座谈会。
校(院)委会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管理工作,近年来先后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,2019年年初又根据校(院)合并新的实际,研究通过了《关于建立校(院)领导直接联系分管有关学会社团制度的意见》(中校发[2019]22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明确校(院)业务主管学会社团挂靠单位的意见》(中校发[2019]23号)。
在以上工作基础上,科研部、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决定联合召开校(院)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工作会议。这既是校(院)新组建后的第一次社会组织工作会议,也是贯彻落实校(院)委会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精神的一次会议。校(院)业务主管的10家在民政部注册的国家一级社团负责人、党组织负责人,校(院)挂靠的9家教研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。科研部主任林振义、机关纪委副书记赵永红参加会议并分别讲话。科研部副巡视员兼科研管理处处长吴泽群主持会议。
会上,吴泽群通报了民政部今年3月初召集的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议精神,校(院)业务主管的10家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了2018年工作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,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林振义在讲话中肯定了各社团在过去一年里所做的工作、取得的成绩和对下一步工作的考虑,强调科研部受校(院)委会委托管理社会组织,就是要支持各个社会组织在制度框架内按照章程充分发挥作用。这一点,是坚定不移的。
林振义指出,关于社会组织的制度框架非常明确,从国家层面说,就是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的相关条例和中办、国办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》;从校(院)业务主管的层面说,就是校(院)委会2017年4月制订的《加强社会团体与基金会管理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(中校发[2017]56号)。校(院)领导直接联系制度和学会社团挂靠单位制度,是对《若干规定》有关内容的细化、具体化。各个社会组织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文件精神运行,包括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,按照规章制度开展业务活动,严格财务管理、人事管理,规范开展对外交往活动,把好研讨活动的政治方向等等。
会议指出,按照校(院)领导直接联系制度要求,有关学会社团应主动、定期向分管的校(院)领导汇报工作,接受领导;重大事项一定要事先征求分管校(院)领导的意见,并得到所挂靠单位的批准,再向科研部报件。按照学会社团挂靠单位制度要求,各社团的工作计划方案必须得到所挂靠单位的批准同意。举办各类活动该报批的报批,不能先斩后奏或者只斩不奏。挂靠单位应派出一名在职部(院)领导担任相应学会社团的领导职务,由各学会社团根据章程履行程序后任职。挂靠单位的管理,核心是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,保障社团紧紧围绕党中央赋予校(院)的职能和定位,紧紧围绕校(院)委会“四个建成”的目标,紧紧围绕校(院)主业主课开展活动。
会议强调,各个社会组织一定要讲政治。党校(行政学院)是学校,但不是普通学校,而是党教育培训执政骨干的学校,政治上必须有更高要求,校(院)业务主管的社会组织在政治上也必须有更高要求。今年相关时间节点比较多,尤其要绷紧政治这根弦,决不能在政治上出纰漏,给校(院)整体工作带来被动。也要高度警觉廉洁风险。社团的资金来源和使用等都要按照规定审批和报备,都要依法合规。
赵永红介绍了社会组织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风险点,比如社团公章的刻制使用管理、把好聘用人员关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等,强调要一如既往从严治会、加强管理,尤其要加强对外合作单位的审核,严格执行审批报批制度。他指出,依托教研部门作为社会组织挂靠单位,有利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,也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,要尽快落实挂靠制度。
科研部科研管理处、机关党委组织处相关负责同志等共约40人参加会议。
作者:治晓梅